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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策
一、决策背景和起草依据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动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转型,我市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将其作为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391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芜政办〔2021〕25 号)文件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市场主体政策诉求,学习借鉴有关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汽车产业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期,聚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集群,体现安徽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的芜湖担当,全力推动汽车产业加速转型升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1月8日,市经信局组织召开产业政策起草调研座谈会,市新能源汽车协会、市智能网联汽车协会、奇瑞公司、鸠兹能源、芜湖赛宝、宏景电子、伯特利等企业参会,就产业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2022年11月30日,市经信局印发《关于征求芜湖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面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市直部门,市新能源汽车协会、市智能网联汽车协会,各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文件。截止时间内收到7家单位20条修改意见,采纳或部分采纳12条修改意见。
2023年1月28日,市经信局组织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奇瑞公司、鸠兹能源公司、市新能源汽车协会、市智能网联汽车协会召开政策讨论会,收到2家单位3条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政策。
2023年3月7日,市经信局印发《关于再次征求芜湖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2)修改意见的函》,面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市直部门,市新能源汽车协会、市智能网联汽车协会,各相关企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内共收到6家单位11条修改意见,采纳或部分采纳9条修改意见。
2023年3月20日,完成政策资金测算。3月24日,完成局内合法性审查。4月3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论证。
2023年4月8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汽车产业政策》。
2023年4月10日完成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审查意见修改部分条款。
2023年4月27日完成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按照审查意见修改部分条款语言描述,形成了《汽车产业政策(送审稿)》。
2023年5月15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汽车产业政策》共包含六个章节、二十条内容,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是支持产业聚链成群发展。共3条政策。注重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对核心环节项目采取产业基金、贷款贴息、一事一议等方式支持。鼓励整车企业与本地汽车零部件企业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提高本地配套协同率。
二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共2条政策。重点是利用市科技创新计划等政策支持攻关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建设。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共5条政策。分别对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加氢站、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予以补贴,同时通过明确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简化充(换)电设施审批手续等方式支持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四是支持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开拓。共2条政策。通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刺激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消费。鼓励网约、租赁、物流、邮政、环卫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替代,给予规模运营企业电费补贴等。
五是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共4条政策。明确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100%;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鼓励驾驶培训用车新能源化,在城市公交等领域推广使用氢能源等燃料电池汽车等。
六是营造良好使用生态。共4条政策。重点是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给予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等。
六、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补短板。针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创新能力、本地配套协同方面的短板,支持整车企业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引进等,鼓励引导产业强化创新链,推动产业链整合度提升。
二是突出锻长板。持续强化我市在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领域的比较优势,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在关键核心领域项目落户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持续引进核心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
三是突出建生态。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以构筑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良好生态,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走向商业化探索阶段提供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构建科学的产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政策执行期每年对有关部门、载体单位首位产业推进情况进行评价。
二是各条政策责任单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经费预算、组织项目申报,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汽车与装备工业科
解 读 人:陈 赪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37780
电子邮箱:whsjxjqcz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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