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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09613人次浏览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商务部门,三山经开区经发局、城乡建设局、农村发展局、商务部门、教育文体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3);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后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部门加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政策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过程的辅导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申报企业切实关注申报时间节点,申报企业需在2023年6月15日24时前在系统完成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部门需在2023年6月20日完成审核并按照产业领域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联合行文上报至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

(三)根据《通知》要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同时为方便企业高效快捷申报,尚未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可同时申报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并于6月9日前正式行文上报。

联系人:杜娟、刘尧       联系电话:3837180、3835160

邮箱:zhk3837180@163.com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附件下载:附件1-4.docx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县市区咨询电话汇总表

 

序号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1

无为市经信局

6611604

2

南陵县经信局

6839322

3

镜湖区经信局

3121436

4

鸠江区经信局

2662956

5

弋江区经信局

3025037

6

湾沚区经信局

8811267

7

繁昌区经信局

7872923

8

经开区经发局

5919828

9

三山开发区

2288031

10

自贸区贸促局

5768168

 

 

 

 

 

 

 

 


附件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导产品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附件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企业真实性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3.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4.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5.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6.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7.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8.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9.2年审计报告(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

10.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企业获得相关领域特色称号佐证材料

12.III知识产权证书

13.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4.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5.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附件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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