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政策 > 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2024-08-01129人次浏览

工信厅高新〔202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部机关各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30日


版权所有:安徽协同创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皖ICP备14002998号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砻坊路77号
电话:0553-5820588 邮箱:dalongfang@dlf1890.com

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