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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11-1589人次浏览

各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安徽工业精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我省重点发展的十大新兴产业中的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制造业产品,打造一批品质卓越、技术领先、性能优良、用户赞誉、效益良好的“安徽工业精品”。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二)近3年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四)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五)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六)企业参与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或制定企业标准。

(七)产品上市3年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八)拥有国家或省级商标、质量类品牌荣誉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优先遴选。

(九)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三、推荐材料

(一)《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三年度财务报表;

(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五)产品相关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

(六)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横向对比表(与国行标对比、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

(七)产品的企业标准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标准;

(八)产品近3年销售收入凭证(需提供每年销售明细表和部分大额发票、部分大额销售合同等);

(九)用户报告(两份)和近三年市场影响力相关证明材料;

(十)相关荣誉证书、认定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一)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十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十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组织实施

请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室,并同步将申报材料PDF盖章电子版和“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PDF盖章版、Word编辑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扬  王浩东

联系电话:65869522  65324525

邮箱:2113161530@qq.com.

附件1: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docx

附件2:安徽工业精品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高新区经发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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