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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3183人次浏览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做好我市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先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产品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软件及软硬一体化终端产品,用户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合同,提供情况说明)。

2. 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软件截图),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3. 提供经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验证机构适配验证的适配测试证书。

4.仅用于自用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直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

2. 各县市区经信局组织现场核查,要求100%现场核查,对申报材料严格初审。

3. 首版次软件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选择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三、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各县市区于2023年11月14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与软件科,胡海霞,电话:0553-383502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3: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请报告书.doc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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